一、《办法》出台背景
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2016〕6号)、《188bet注册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南府函〔2016〕11号)的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就业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南人社〔2016〕212号,以下简称“212号文”)的补贴项目和标准第五点关于“创业(示范)基地补贴”的相关要求,区人社局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先后对《办法》进行了起草、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区法制办审核等环节,最后由南沙区人社局印发实施。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基地主要功能和类型、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基地的评价管理、基地补贴、附则六个章节,共14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办法》制定的依据,明确创业(示范)基地的定义和服务范围。涉及《办法》第1至第3条款。
第二章“基地主要功能和类型”,具体阐述了包含管理机制、孵化场地保障、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商事业务代理、行政公共服务、项目展示对接、技术创业服务等七个方面的基地功能,以及细化创业(示范)基地的类型分类和相应认定标准。涉及《办法》第4至第5条款。
第三章“基地的申报和认定”,明确规定了基地申报的所需材料以及具体申报审批流程。涉及《办法》第6至第7条款。
第四章“基地的评价管理”,主要是建立基地日常评价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已被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的后续评价管理工作,包含评价申报材料、评价流程、评价退出机制等。涉及《办法》第8至第9条款。
第五章“基地补贴”,明确规定了《办法》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及补贴申请流程。涉及《办法》第10至第11条款。
第六章“附则”,主要是《办法》管理、生效时间及解释权的规定。涉及《办法》第12至第15条款。
三、《办法》制定亮点
四、《办法》制定意义
《办法》实施后将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建设一批创业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创业支撑平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业模式和典型经验,有效促进我区创业环境优化升级,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