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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审计局发布日期:202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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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我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2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落实主导责任
我区历来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单位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区政府督办事项,发出督办通知,督促各被审计单位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亲自抓、亲自管,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审计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等,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及时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及证明材料,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区审计部门积极落实跟踪督促责任
区审计部门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审计整改监督工作。一是建立问题清单,对审计查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记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到位的事项逐项销号。二是加强整改指导工作,主动为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推动问题整改。三是加强整改督办工作,对未整改到位的事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出整改工作督促函、提请区政府作为督办事项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52个,截至2022年2月15日,已完成整改44个,持续推进整改8个,涉及金额68781.79万元,修订完善制度2个。整改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63923.76万元。
(1)关于部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问题。区财政局将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检查纳入2021年南沙区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加强监督管理。
(2)关于未按规定在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各项资金问题。区财政局已按规定补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共63923.76万元。
(3)关于部分财政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2020年未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财政支出绩效情况,未公开部分绩效信息问题,区财政局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2020年度南沙区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在网站公开了该报告。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本级预算及“三保”预算安排方案问题,区财政局今后将更注重工作时效性,确保在要求的时间内报送相关预算安排方案。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11个,持续推进整改1个,涉及金额2269.90万元。
(1)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部门已将非税收入2169.36万元上缴区财政。
(2)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问题。一是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3个部门已完成清理存量资金6016.04万元。二是完工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问题,相关部门已将7个完工工程全部结转固定资产。三是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问题,相关部门已完成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方面问题。对数字文化显示器、安装调试框架实际施工面积不足问题,相关部门正向施工单位追收需要退回的工程款76.12万元。
3.镇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249.97万元。
(1)关于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2020年度的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问题,镇采取开展专题培训,细化预算编制的措施进行整改。二是年度预算草案报告未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问题,镇已按要求公开了2020年预算。
(2)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问题。镇已将非税收入249.97万元上缴财政。
(3)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镇已完成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将15384.44万元收回镇财政统筹使用。
4.南沙区“1+1+10”产业政策部分内容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1个,持续推进整改5个,涉及金额1855.42万元。
(1)关于部分产业政策未对企业享受政策后的注销行为进行规定,2017至2019年期间,有13家公司在获得约546.50万元扶持奖励资金后注销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督促约谈13家企业,其中5家企业退回全部资金100.08万元,2家企业退回部分资金42.95万元,1家企业注销后并入母公司继续在南沙经营,1家企业拟在南沙设立一级分支机构或专营机构,4家企业尚未退回资金。
(2)关于部分金融产业政策对被扶持企业的规模、实际经营情况等缺乏约束问题。相关部门约谈或发函给3家企业,督促企业尽快在南沙开展业务,并修订了扶持政策,其中1家企业已退回资金80万元。
(3)关于部分产业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或执行效果不理想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修订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等措施完成了整改。
(4)关于部分政策兑现部门对被扶持企业履约情况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个别落户AI研究院的高端人才团队没有达到认定条件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优化AI研究院企业筛选机制、调整企业引入及扶持方式等措施对问题涉及企业进行分类处理,并责令AI研究院退回剩余已拨付的闲置扶持资金。
二是个别金融机构领取落户奖后未履行主要部门设在南沙区实地经营的义务问题,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尽快落实南沙实地办公事宜,目前所涉及企业已将核心业务等主要部门的部分员工迁回南沙办公。
三是部分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后迁出我区问题,相关部门已督促所涉7家企业清退资金,其中5家企业退回资金278.30万元,另有2家企业迁回我区。
四是部分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后减少注册资本金问题,涉及4家企业,相关部门已协调2家企业调回注册资本金,1家企业调回注册资本金正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另有1家企业无法取得联系,相关部门正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扶持资金。
五是部分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后未履行协议中有关统计关系等约定问题,相关部门协调3家企业将统计关系转入我区,其中2家企业已将统计关系转入我区,1家企业需市统计局仲裁后才能确定统计关系归属。
(5)关于区管理部门把关不严,部分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督促6家企业清退奖励资金,其中5家企业退还奖励资金105万元;1家企业因资金紧张,暂未退回奖励资金30万元。
(6)关于区管理部门未及时追回被取消高新技术资质企业扶持奖励资金的问题。涉及的2家企业法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奖励资金60万元转入佛山市公安局账户,目前佛山市公安局正在办理退款,2家企业承诺收到退款后退还我区。
(二)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直达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1项直达资金的支付信息未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问题,相关部门已将涉及资金信息录入直达资金系统;二是7项直达资金的分配情况未及时向社会公开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将7项资金的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
2.促进就业优先政策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包括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向21名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2个问题,相关部门已收回补贴资金16.20万元。
3.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相关部门已将应退的履约保证金169.29万元退还承包单位。
(三)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涉及20个问题,完成整改18个,持续推进整改2个,涉及金额297.25万元。
1.关于基建程序及招投标方面,涉及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未按规定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问题,相关部门明确今后严格按照招标投标规定,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二是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等措施完成整改。三是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初步设计未报区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问题,相关部门将该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专题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明确今后进一步规范信息化类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关于工程造价控制方面,涉及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11个,持续推进整改1个。一是3个工程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未据实结算问题,相关部门对3个工程项目采取在支付工程尾款时抵扣费用,办理工程变更并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扣减工程费用等措施进行整改。二是1个工程项目的部分路段照明完善工程额外多支付资金的问题,相关部门已与施工单位明确,在支付工程结算尾款时抵扣款项。三是1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招标管理工作发生变化,但未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相关费用进行核减问题,相关部门已与建设管理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核减相关费用。
3.关于工程管理方面,涉及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2个,持续推进整改1个。一是1个工程项目的部分竣工图纸对同一部位的软基处理显示不同的处置方法,不能真实反映施工结果,且该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线竣工图遗失的问题,相关部门已补充完善综合管线竣工图,并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二是1个工程项目的绿化和地板防水施工工艺变更未完成审批就施工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完成变更审批,并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对所有在建项目分批开展同类问题梳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变更管理。
4.关于合同管理方面,涉及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1个工程项目未在合同约定时间收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6个服务单位的履约保函的问题,相关部门明确今后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敦促服务单位及时提交履约保函。二是1个工程项目签订合同时,未按采购需求文件要求约定货物质量保证期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整改。
(四)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对稳定用工社保补贴、社区(村)岗位就业服务补贴等2项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升级完善资金审核系统,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合理安排资金,及时发放补贴等措施进行整改。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纠正,整改取得一定成果。但仍有一些问题整改在持续进行中,主要是涉及工程结算、协调企业退款等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整改。对持续推进整改问题,相关部门已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推进落实。下一步,区审计部门将严格按照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监督,促进整改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真正改到位、改出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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