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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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力度,助力小微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项目顺利开展,需向社会公开遴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南沙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名录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报名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业务。
(三)具备1年内同时托管100家小微企业的能力,同时具有专门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具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职业资格等相关资格证书之一的专职服务人员。
(五)3年内在广州市没有发生劳动监察属实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
二、服务内容
为小微企业开展免费托管服务,内容包括:入职离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管理、劳动用工制度管理及招用工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劳动关系托管服务;并进行用工管理监测、争议预防预警、企业调委会组建等。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提交《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入库报名登记表》(附件1)、单位证照、资质证明文件、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四)项条件的专职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办公服务场所图片2-3张等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将以上报名资料打包压缩,通过以报名单位名称命名的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3355314016@qq.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形式提交,其中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印章。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2日。
(二)资格审查和遴选(报名单位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对象:报名资料初审符合条件,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生劳动监察属实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的报名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除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原件(校验后退还)及A4规格复印件外。报名单位应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2.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测试要求:报名单位至少安排2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参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主要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关系实务及争议处理相关知识。
3.遴选
具有2名以上按要求参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且测试合格的专职服务人员的报名单位,综合其服务特色、服务承诺、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开展遴选,根据各单位评分情况,确定入库名单。
四、其他
对公告有疑问,由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方式:林女士,020-29023205;刘先生,020-3991102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申请表
2. 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表
3. 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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