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南沙区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6-11-28】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南沙区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6年11月28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听取了区(开发区)财政局局长林少礼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所作的《广州市南沙区2015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邓思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沙区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南沙区2015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南沙区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南沙区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