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图)
【发布日期:2008-06-10】
6月6日上午,南沙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昭甜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诒承、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及11名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海涛、区法院院长杨建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邓礼力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共进行了四项议程: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表彰区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暂行办法;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200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计划指标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第2号、第3号议案的实施方案,并作出相应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曾燕萍同志为南沙区财政局局长兼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庄海波同志为南沙区规划和国土房屋管理局局长,任命林少礼同志为南沙区水务和环境保护局局长,通过了《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及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免建议名单》,免去刘志标同志南沙区水务和环境保护局局长的职务,免去吴国伟同志南沙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局长兼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免去段险峰同志南沙区规划和国土房屋管理局局长的职务,表决通过接受冼智仁同志辞去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和罢免贺宇光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曾昭甜主任代表常委会向新任命的曾燕萍、庄海波、林少礼三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提出了履职要求:一要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三要增强创新意识,勇于开拓进取;四要增强廉洁意识,弘扬新风正气。
(南沙区人大办陈训广、朱宏标)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