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任命干部实行任前表态发言
【发布日期:2008-06-10】
为提高任命干部透明度,完善人事任命监督程序,加强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提高被任命人员履职责任感,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创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举措,要求拟任人员在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前作任前表态发言。在6月6日召开的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拟任人员曾燕萍、庄海波、林少礼三位同志成为首批作任前表态发言的干部。三位拟任干部就自己工作经历、拟任工作岗位设想、未通过任命后的态度等进行了表态,表示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保证在拟任岗位上尽职尽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经南沙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任命了曾燕萍同志为南沙区财政局局长兼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了庄海波同志为南沙区规划和国土房屋管理局局长,任命了林少礼同志为南沙区水务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南沙区人大办陈训广、朱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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